关于公布《兰州市二〇〇九年第二季度二类材料价差调整系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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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9-16
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兰建发[2009] 101号

 

关于公布《兰州市二〇〇九年第二季度

二类材料价差调整系数》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单位:
  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实施意见》,二〇〇九年第二季度二类材料价差调整系数的测算已完成,现公布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类材料价差调整系数按甘建价[2004]323号文规定的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计算,调整的材料费除计取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本通知所列的二类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自二〇〇九年四月一起执行,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三、本通知所列的二类材料价差调整系数凭核定的《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计取。
  四、本通知由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附表:《兰州市二〇〇九年第二季度二类材料价差调整系数》

                                 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