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供热计量任务的城市不得申报人居环境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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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1-5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透露,从明年起,没有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任务的城市不得申报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除此之外,没有按供热计量收费的建筑工程项目不得申报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不得参评鲁班奖、联合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下一个阶段,各地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各地要分解供热计量改革任务,与相关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签署责任状。二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实行供热计量目标责任制和供热计量工作问责制,将供热计量改革成效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标准。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对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允许其通过竣工验收;对没有同步进行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不得批准拨付中央奖励资金。四是落实供热企业责任制。五是制定完善的配套政策,将关于供热计量改革的内容写入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