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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        时间:2022-5-17

造价总站组织试点地(市)召开施工过程结算宣贯培训


为加快推动《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开展施工过程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贯彻落实,近期,造价总站以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宣贯培训,加强对试点地区工程过程结算造价技术服务指导。阿克苏地区和克拉玛依市发改、财政、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和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120余人参加会议。

此次培训对《通知》进行了全面宣贯,重点解读了施工过程结算适用范围、周期划分、结算程序、结算资料、款项支付和结算注意事项等内容,并结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相关标准和规定,重点介绍了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划分原则和专业工程内容

   此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发承包双方及其委托的工程服务单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深化了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对施工过程结算相关内容的认识,旨在帮助企业转变造价结算管理观念,强化合同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有效解决“结算难”问题。

   下一步,总站将会同厅有关处室建立试点地(市)联络服务长效机制,跟踪服务和指导试点项目,帮助试点地(市)在招投标、建设实施、分段验收、价款结算等环节加强管理,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为全面推广施工过程结算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