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出台新条例查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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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2-25

来源:中华建筑报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针对违法建筑的《主城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将于今年底终止。重庆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遵循从严和分类处理的原则,对违法建筑的处理力度将更大。
  根据目前执行的《主城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侵占小区绿地、水面、道路、消防通道等公共空间的,超出房屋土地权属范围的,危及他人或公共安全的,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都属于必须拆除的建筑。
  据悉,《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后,相关职能部门除了严格执行其中“停止建设违法建筑、限期拆除或者回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等条例之外,还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刘 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