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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        时间:2023-10-12



关于征集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依据补充定额子目的通知


粤标定函〔2023〕1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低碳计价标准体系,面向全省征集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依据补充定额子目,满足我省绿色建筑计价需求,助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全省建筑工程在建、拟建项目中所涉及到节能环保与绿色低碳建筑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二、注意事项

  (一)提出申请需盖单位公章;

  (二)提交补充子目相应说明;

  (三)提供三个以上工程案例;

  (四)提供有关资料完整依据。

  三、相关说明

  对符合要求的省站将组织编制审查后统一发布。

  四、联系人

  黄中广13825077588。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