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近期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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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27

来源:中国建设报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了近期发生在云南、江苏、安徽、上海等地的几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吸取教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预警防范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的几起事故分别是:

  2010年1月3日,云南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浇筑混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坍塌,造成施工作业人员7人死亡、8人重伤。

  2010年1月9日,江苏扬州邗江区彩弘苑二期7号楼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卸料平台上转运钢管时,卸料平台发生坍塌,造成施工作业人员3人死亡。

  2010年1月12日,安徽芜湖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配送中心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浇筑混凝土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现场作业人员8人死亡、3人受伤。

  2009年12月8日,江苏南京市汉中门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以及2009年12月28日,上海市苏州河河南路桥改建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目前,正处于冬季施工期,春节和“两会”也将临近,因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吸取教训,切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担负起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要加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督察力度。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编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需要专家论证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专家论证。

  第三,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各地要高度重视对施工作业人员、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农民工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以减少伤亡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四,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各地要严格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程质量约束机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有效保障工程质量。

  第五,要严肃查处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