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住房保障政策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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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3-3

来源:中国建设报

  去年,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出台。2009年5月15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编制、修编2010年至2011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分类确定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林区、垦区、矿区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3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应标准、规模及时序,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2009年6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财政部联合印发了《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从2009年起到2011年,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进一步健全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廉租住房制度,并以此为重点加快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相关的土地、财税和信贷支持政策。

  2009年10月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利率按照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公积金”和“保障房”实现“对接”。

  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国四条”,要求“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对1000万户国有工矿和林区、垦区的棚户区居民,要加大力度进行改造,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方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11条中提出“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抓紧编制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并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住房保障在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都是重要的民生问题。2008年国务院已明确将“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纳入政府工作规划。2008年11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10项措施。其中第一项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安排2800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为核心的新一轮住房体制改革,一方面关系到几亿人的居住幸福,另一方面对国民经济发展也有举足轻重的直接影响,因而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然而,住房保障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远不能满足人们的住房需要,“夹心层”的住房难问题突出,农民工等城市外来人口的住房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今后的住房保障发展必须进一步创新模式,更新理念,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保障体系,逐步构建以需求为导向、广覆盖、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以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住房需求。(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