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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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8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公示
苏建审批公示(2010)第0002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规定,经对近期13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材料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1月7日至1月14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省建设厅、建管局行政审批中心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县)市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省建设厅、建管局行政审批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中心询问。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二楼(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51868207       传真号码:025-51868221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中心
 二O一O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