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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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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9-8
各市、县(区)财政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精神,我们制定了《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 建设 工程 结算 办法 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5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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