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加入收藏     复制链接     打印    
时间:2011-2-15

     1月25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省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表彰先进,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会上,省政府副省长倪发科作重要讲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明作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报告,省政府副秘书长余焰炉主持会议。省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主任委员胡玉贤,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专职副主任陈金沙应邀出席会议。

    倪发科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2010年和“十一五”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推动发展有力、保障民生有为、促进减排有功、维护稳定有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指出,“十一五”时期,是全省城镇化水平提升最快的五年,是住房保障力度不断加大的五年,是节能减排成效日益显现的五年。五年来,全省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城镇面貌不断改观。
    倪发科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安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加速崛起的关键时期,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责任越来越重大,作用越来越突出,任务越来越艰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深刻领会所肩负的光荣使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取得新的成绩。
    倪发科要求,要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构建现代城镇体系。要编制实施城市规划,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加强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建设,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抓住机遇,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加速城镇化进程。二是大规模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任务,落实土地和建设资金,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方法,坚决落实、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各地还要继续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三是积极推进村庄整治,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工作,特别要加强规划引导,突出特色塑造,加强技术指导,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下一步,省政府还将召开现场会议,制定实施意见,对村庄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四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和升级改造,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建筑节能工作,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促进“两型”社会建设。五是严格建筑安全管理,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促进建筑业转型发展,提高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李明作了题为《坚持走安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努力开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李明指出,“十二五”期间,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总要求,坚持“双轮驱动”,坚持民生优先,坚持转型发展,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实施大战略,推动大提速,推进大建设,实现大提升,发展大产业。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将围绕五大主要任务。一是实施城镇化大战略,进一步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二是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提速,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三是推进城乡大建设,进一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四是实现城乡环境大提升,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五是促进建设类产业大发展,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基础。
    报告提出,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城镇化率提高1.8个百分点左右;建设保障性住房及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40万套(户),其中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万户;选择240个乡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启动实施200个村庄整治试点;完成房地产开发、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投资4000亿元以上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000亿元以上;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600吨/日,新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900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8%;实施“双百”工程,即100个“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及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示范工程,100条城市道路绿色照明示范工程
    李明要求,为实现上述目标,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重点抓好积极推进城镇化战略实施、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力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着力推进城市管理创新、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自身建设等八项重点工作,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推进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市分管副市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园林、房产、城管(市容)、公用事业管理、建管(重点工程建管)、房改、公积金管理、招投标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政府负责人及建委、规划局、房产局主要负责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国家级经济技术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在皖有关大型建设企业、甲级规划设计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类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安徽工程造价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