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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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3-1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通知全文如下:

沪建交[2011]100号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本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并经专家审核,现予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规定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来源: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