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全统定额修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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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5-27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修编动态(三):项目划分审查会议纪要

 

        2013年5月14~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在杭州组织召开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项目划分审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谭华处长,标准定额研究所胡传海副所长、王海宏处长、胡晓丽副处长等领导,以及全统定额修编专家组和综合组的专家,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编制组及本专业主参编单位相关人员,约40人参加了会议,胡传海副所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汪亚峰副站长通报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开编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牵头主编单位介绍了项目划分的基本情况及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情况。
        与会专家充分肯定了编制组提交的项目划分送审稿,一致认为项目设置基本达到了编制方案的要求,同时也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牵头主编单位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张实现站长在会上表态,一定要按编制工作的质量进度要求完成部、所交办的任务。最后,标研所王海宏处长作了会议小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主参编单位要认真消化审查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尽快完成项目划分的修改;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分散与集中等多种工作方式,科学合理地确定消耗量;三是要抓紧工作,确保修编工作按计划进度完成。
       
       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本次修编应以2013版清单规范颁布执行为契机,在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方面,尽量与2013版清单规定保持一致;
       2.保留常用的构筑物项目,鉴于爆破项目专业性较强,且已有爆破专业定额,因此,在石方工程中不考虑爆破相关子目;
       3.土石方工程,应考虑场外运输子目;
       4.现拌混凝土与商品混凝土项目的设置,应与其他专业定额相统一,拟以商品混凝土为主设置定额子目,对于使用现拌混凝土应给予调整换算的规定;
       5.应在总说明中明确房屋建筑与市政等其他专业的划分界限。
       6.考虑使用方便,保留混凝土预制构件和金属结构工程中的相关构件的制作项目;
       7.钢筋制作安装项目应增加高强钢筋子目,以适应建筑市场发展趋势和实际工程的需要;
       8.由于定额的特殊性,天棚吊顶面层(含基层板)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无法与清单规范保持一致,拟修改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天棚面中的灯槽及跌级、锯齿形、吊挂式、藻井式天棚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
       9.措施项目中的脚手架工程,应按清单规范的要求,编制综合脚手架,脚手架工程中涉及到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网、水平和垂直防护架等)不再列项;

       10.各编制小组对项目划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汇总中的处理意见,同步进行修改,并于5月24日前将修改后的项目划分报浙江省造价总站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