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建标造〔201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请承担全国统一定额修编工作任务的函》(建标造函[2012]84号)的要求,由我所组织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和铁路工程定额所修编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你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8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反馈我所。
联系人:刘大同、赵彬
电话(传真):010-58933051、010-58934015
附件:《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