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请承担全国统一定额修编工作任务的函》(建标造函〔2012〕84号)的要求,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编,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专业主编、有关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参编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已完成修编。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入《回函意见表》,并于2014年6月10日前发回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联系人:刘大同
联系电话:010-5893385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