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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5-4-21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工作动态


 

第10期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4月13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开展现行计价依据跟踪调研工作


    ★ 新疆自治区全面推进计价方式改革工作


    ★ 浙江省印发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意见

 


 

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开展


现行计价依据跟踪调研工作


为满足建筑市场工程建设计价需要,完善天津市现行计价依据,做好定额修编准备工作,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组织专业人员于3月中旬对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等施工企业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了混凝土、模板、钢筋的施工工艺变化情况、节能环保等“四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及建筑垃圾处理费用处置等情况。

调研座谈中企业有关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介绍了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对现行计价依据的修编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提供了相关专业基础资料。定额站对企业日常工作遇到的计价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调研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一步,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将继续走访相关企业,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做好定额修编准备工作。

 

 

新疆自治区全面推进计价方式改革工作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发布实施以来,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各相关单位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是组织保障。成立由厅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由标准定额处、建筑市场监管处、质量安全处、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及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共同参加的全面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州市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清单计价的推行工作。

二是加强宣贯力度。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在全疆各地州广泛开展宣贯培训,培训人数3000余人次,提高了专业人员的实际应用水平,为全面推行清单计价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制定配套指导文件。为了加强管理,规范清单计价行为,编制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发布了《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实施2013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补充规定的通知》(新建标〔2014〕9号)和《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指导意见》(新建总造字〔2014〕8号),为全区贯彻实施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指导建设各方造价人员具体操作提供了保障。

四是完善计价依据。为满足计价依据改革的需要,按照2013版计价规范的项目设置及内容,修编了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计价依据,保障了清单规范顺利实施。

 

 

浙江省印发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意见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助推建筑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旨在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加强造价市场监管,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计价行为,助推建筑业转型发展。从建筑大省实际出发,将工程造价管理紧密结合建筑业发展大局,强调在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应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工程造价管理要求。重点在定额编制、构建多元化造价信息服务、新型建筑工业化以及工程总承包计价方面勇于创新并取得成效。二是坚持依法办事,健全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监管机制。强化国标强制性条款执行的严肃性,做好与工程质量安全配套造价政策保障,完善价款结算办法,健全全过程管理制度。三是坚持以服务为中心,加大造价技术指导服务力度。重点要建立多种形式的对口服务制度,充分发挥工程价款纠纷行政调解的积极作用,同时更加注重造价数据对社会经济宏观发展影响力的分析与研究。

《意见》与已发布的《浙江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配套实施,指出了改革方向,明确了任务目标,安排了具体时间,为改革任务的顺利推进落实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