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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1-5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工作动态

 

第18期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12月4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积极落实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稳步、扎实推进全省2015年新定额编制工作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积极落实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湘建价函〔2015〕14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14)的宣贯力度,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减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2015年10月28-29日,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在长沙召开了湖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通报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业务培训会。来自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机构以及施工、招投标代理、县区合同备案机构等单位共计300人参加了培训会。

    会议通报了近期湖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落实湖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本次培训针对当前合同备案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14)的条款逐一讲解,要求招投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把好关,强调合同备案人员严格按规定审查工程造价条款。会议通过案例的形式对湖南省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四种违法行为如何发现和认定和进行了讲解。

    此次培训会,进一步规范招了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促使招标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将减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和工程造价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4〕30号)中“提倡优质优价”的要求,把推动建筑业发展的立足点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上来,积极弘扬 “质量成就未来”的质量文化,使“优质为荣,劣质为耻”的理念深入人心,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的指导意见》。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在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及相关参建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和奖励。优质工程奖包括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省级优质工程奖和市级优质工程奖三类。《指导意见》分别给出了不同级别奖建设单位应对施工总承包和施工监理单位给予补偿奖励的比例。并明确 “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应在招投标阶段作为不可竞争项目列入工程量清单,同样计入竣工结算。

    《指导意见》的印发营造了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增强工程参建各方质量创优意识和争优创优的积极性,对提高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以及建筑业发展和改革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稳步、扎实推进全省2015年新定额编制工作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15〕42号)文件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体系,适应建筑市场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全面启动2015定额编制工作。河南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华平出席编制启动会并作动员讲话。陈华平副厅长分析了新定额编制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就进一步做好2015定额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

    此次定额修编涉及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三个专业,参考全国统一消耗量定额对2008年定额中消耗量水平进行调整,更好的反应市场实际,淘汰技术落后的项目,充分体现建筑业转型升级。目前,新定额编制工作正稳步、扎实推进,相关准备工作已基本落实。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已组织对新定额的编制依据、主要特点、主要作用、框架结构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为下一步定额编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