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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2-12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工作动态

 

第37期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8年2月5日

 


 


 ★ 2018年全国工程造价站(处)长培训班在京举办

 ★ 2017年计价依据编制完成审查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第一批2017版工程定额配套计价软件测评结果

   ★  山东省成立全国首家工程造价行业仲裁办事机构

 ★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检查情况良好

 

 

 

 

2018年全国工程造价站(处)长培训班

在京举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工程造价事业改革,提高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工作能力,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于2018年1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工程造价站(处)长培训班。倪虹副部长十分重视此次培训班,并作出批示要求“推动造价工作深化改革,为促进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做出新贡献。”

培训班主题是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探讨提高定额造价工作政治站位,提高指导高度,统一规范体系,完善系统和机制,不局限于某个具体工作,围绕“四个全面”“五位一体”要求定位造价定额工作地位、作用,推进工程造价事业改革发展。

为提升工程造价管理创新能力、完善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服务,培训班邀请了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和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领导分别就大数据在政务信息中的应用和“一带一路”对外工程承包政策进行授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处)长、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长及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单位人员参加了培训,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发言。

 

2017年计价依据编制完成审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和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建办标函 [2017] 24 号)工作安排,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单位顺利完成了2017年计价依据编制工作。

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分别于2017年12月25-29日和2018年2月1-2日对2017年编制的《节能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抗震加固工程消耗量定额》等17册计价依据进行了集中审查。

本次计价依据编制是开展工程造价监管和共享定额的有益尝试,特别是10册《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修订,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提供了计价依据。在一年内完成了编制工作,实现了计价依据编制的及时性。部分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审查委员参加了审查工作,审查专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对每个子目和数据进行认真审查,并形成了审查意见。为保证计价依据编制的科学合理和质量把好关。

会后,请各计价依据编制主管单位和承担单位,按照专家审查意见认真研究修改完善,保证质量,按《定额编制规则》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尽快上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第一批2017版工程定额配套计价软件测评结果

 

为加强和规范江西省工程计价软件市场管理,确保2017年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规范和准确执行,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2017版工程定额配套计价软件测评。第一批7个软件参加测评, 5个测评合格。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加强对本地区使用的计价软件情况管理和监督,对使用劣质和未经测评合格的工程计价软件行为进行查处。同时,鼓励计价软件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和创新,完善售后服务,更好服务计价工作。

 

山东省成立全国首家工程造价行业

仲裁办事机构

 

为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争议调解中的基础性、专业性优势,高效快捷的解决建设工程领域工程造价争议,引导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快速发展,近日,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在济南成立了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同时,济南仲裁委员会在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设立济南仲裁委员会工程造价争议仲裁中心,作为济南仲裁委员会的分支机构。济南仲裁委员会工程造价争议仲裁中心是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与济南仲裁委员会共同设立的全国首家工程造价行业仲裁办事机构。对缓解诉讼和仲裁资源不足,缩短案件审理周期,解决工程造价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检查情况良好

 

近日,浙江省建设厅通报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情况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履约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温州、湖州、台州等地建设主管部门能认真贯彻相关政策,对工程治理保证金的落实、防止违法肢解发包及设置招标风险警戒值,确保中标合理性等执行较到位。合同备案、履约情况总体上能按照本省有关文件执行,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建筑市场行为比较规范。检查中发现发包方工程进度款未及时足额支付比较普遍,容易产生工程结算纠纷隐患;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有部分工程项目甚至未在合同中约定该费用,容易产生施工安全隐患;合同内容不规范,部分条款明显有失公平等。

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浙江省建设厅要求建设各方进一步提高合同履约意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合同主体责任,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可将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结果纳入当地建设工程信用诚信机制,将其作为招投标信用得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程担保保险等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