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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11-20

关于2018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鄂建办〔2018〕37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建函〔2018〕467号)要求,省厅于5月至9月,组织开展了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对象为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省内(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省内设立的分公司。各市州住建部门在企业、分公司普遍自查的基础上,以“双随机”检查方式,共对154家企业、84家分公司的资质达标情况、执业质量情况及分公司备案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存档咨询项目资料456个。154家受检企业中,148家企业资质达标检查合格,6家企业资质达标检查不合格; 152家企业执业质量检查合格,2家企业执业质量检查不合格。84家受检分公司中,36家分公司符合分公司备案条件,48家分公司不符合分公司备案条件;65家分公司执业质量检查合格,10家分公司执业质量检查不合格, 9家分公司未开展业务。共下达整改通知书73份,约谈企业负责人3人,约谈分公司负责人21人。省厅在各市州住建部门检查的基础上,随机抽查了16个市州34家企业,检查存档咨询项目资料68个。被抽查的34家企业,资质不达标企业1家,执业质量不合格企业1家。

从全省检查情况看,各市州住建部门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工作思想重视,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管理规范;大多数企业符合资质规定标准,企业经营管理有序,市场行为、执业行为基本规范,执业质量符合行业规定,依法执业、规避执业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主要表现为:

(一)企业经营状况继续稳中向好。我省现有企业353家,其中:甲级企业173家、乙级企业180家。2017年度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8321.06亿元,较上年增长24.6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2.26亿元,其中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21.79亿元,较上年增长17.21%。

(二)企业资质达标状况良好。154家受检企业中,148家企业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规定的资质标准,占受检企业总数的96%。

(三)企业市场行为基本规范。受检企业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执业意识普遍增强,并具有一定的自我约束能力,检查中未发现企业有出租、出借资质证书、转包承接咨询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企业执业质量意识普遍提高。大多数受检企业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健全,质量控制流程明晰,能较好的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823-2012)154家受检企业中,152家企业执业质量符合行业规定,占受检企业的98.7%。

(五)企业适应市场能力逐步增强。经济新常态下,面对信息技术进步、大数据广泛应用、全过程造价咨询等造价咨询技术层面的发展和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多数企业能积极应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适应市场需求能力明显增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执业质量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建设工程造价编审确认表》不履行签章手续,成果报告中少数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章不规范;咨询项目实施方案过于模式化,无针对性且无相关负责人审定签字;少数咨询项目配置操作人员与实际咨询报告签章人员不一致,企业审核、审定的内部质量控制措施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项目执业过程中出现计价依据无说明,工程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等问题;部分项目归档资料中涉及工程计价的重要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询价依据等未存档或签章手续不完整;个别企业无回访记录及改进措施等。

(二)少数企业执业风险意识不强。在归档资料中缺少现场签证、现场踏勘记录、会议纪要、计算底稿等必要的计价资料,导致部分成果文件计价依据缺失或不完整;不注重收集承发包单位确定造价的关键书面证据,对施工合同约定或签证等有异议内容未通过会议纪要等形式进行补充约定;在委托方提出调整项目计价模式、整体下调招标控制价等违规要求时,不索要书面调整通知、不提出书面意见或未在咨询报告中阐述调整原因,超出了企业造价咨询责任范围,承担了不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三)分公司管理有待加强。84家受检分公司中, 48家分公司不符合分公司备案条件,占受检分公司57%; 10家分公司执业质量检查不合格,占受检分公司13.3%。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安分公司违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有关分支机构管理规定,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是建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对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各市州住建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探索重点建设咨询项目的监管方法;结合受理投诉举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工程计价法规的宣传,曝光违法违规的企业和分公司名单;探索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重点监管失信企业和执业人员,营造规范有序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环境。

(二)企业要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快自我完善的发展步伐。各企业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进一步改进并落实企业执业质量控制机制,完善执业风险控制体系;加快更新和提升从业人员知识结构,提高掌握和应用新技术手段的能力,积极开发技术含量高、服务附加值高的咨询业务,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瞄准市场需要,明确目标,准确定位,整合各方资源,以适应市场对企业的新需要。

(三)抓好企业整改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根据本次专项检查情况,跟踪督导企业和分公司整改工作。对整改期满后仍不合格的企业和分公司,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资质达标检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2.执业质量检查不合格企业、分公司名单

3.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分公司名单 

                      附件.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