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资〔2009〕14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工作的通知》(造资〔2009〕10号),为配合今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检查工作,省造价管理总站制定了《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评分标准》,作为咨询企业检查评价的主要依据,现予以公布。请各市站尽快通知各咨询企业,便于企业自查时参考评分。 附件: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评分标准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评分标准 项目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 资 质 条 件 (35分) | 1 | 股东出资情况 | 符合条件得7分。 | 7 | 2 | 造价师(员)及 人员职称情况 | 符合造价师条件的(甲10人)(乙6人)得14分; 符合造价员条件的(甲10人)(乙6人)得3分; 符合(中级以上)职称条件的(甲16人)(乙8人)得3分。 | 20 | 3 | 人事代理及 社保 | 人事代理手续齐全规范得3分。 专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规范齐全得5分。 | 8 | (二) 内部 管理 和 机构 建设 (20分) | 1 | 办公场所状况 | 满足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得1分; 人均低于10平方米的不得分。 | 1 | 2 | 部门设置及 人员上岗情况 | 部门设置合理得1分,专职专业人员上岗率60%以上得2分,60%以下得1分,专业人员(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专业配置齐全得2分。 | 5 | 3 | 内部制度建设及档案管理 | 业务制度(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齐全得3分;每少一种制度扣1分。 档案管理规范得1分。 | 4 | 4 | 专业人员 继续教育 | 造价师(员)均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少1名扣1分直至扣完6分为止。 | 6 | 5 | 按规定上报 业务报表 | 季报、年报表按时按要求上报的得4分,只报年报的只能得2分。 | 4 | (三) 执 业 行 为 (22分) | 1 | 企业或个人 执业行为 | 按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接业务,行为规范得8分。有不良记录的每次扣2分;有执业投诉的每次扣1分。 | 8 | 2 | 质量保证体系 | 咨询合同规范,审核实行三级复核制得5分。未给他方业务挂靠的得3分。有一次业务挂靠的扣1分。 | 8 | 3 | 咨询收费情况 | 所有项目收费按规定标准的60%以上的(包括60%)并在合同中约定的得6分,60%以下的得3分。 | 6 | (四) 工作 业绩 和 社会 信誉 (23分) | 1 | 咨询业务量及营业收入 | 咨询业务量饱满,营业收入达到规定要求得6分。 | 6 | 2 | 良好信誉 | 社会信誉好,无社会投诉得5分;每投诉一次扣2分。业主评价好的得1分。获省表彰得3分,市表彰得2分。 | 9 | 3 | 配合主管部门管理 | 对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或安排的各项活动积极主动配合得8分,每少参加一次的扣1分直至扣完8分为止。 | 8 |
说明:1、资质条件得分低于35分为整改企业或不合格企业 2、75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每项考核内容如无具体扣分要求的,可酌情扣分。
|